11/业务方向

国际金融结算

运费、码头费用及货款的代理付款、依 173 号法的兑换与多币种汇款、信用证及合并财务报表。

付款
AGENT
合规
173-ФЗ外汇管制
汇款
MULTI币种
工具
L/C信用证
本方向服务6 项服务

向境外船公司及港口付款——凭发票,赶在放货前

支付项目

我们凭船公司或代理的发票、以发票币种支付海运费、码头操作费(THC)、起运港及中转港费用、滞期费/滞箱费和境外代理费。付款前逐项与订舱运价核对。

单证处理

付款依据代理合同进行,符合外汇监管要求。全部运输费用汇入一张分项账单,并附代理人报告、原始发票及付款凭证。

海运费港口费滞期费代理付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