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港口货代与船舶代理· 检验 · 查看

港口检验服务

货物检验与水尺计重

  1. 申请
  2. 安排
  3. 检验
  4. 批注
  5. 报告

当货物到港受损、数量与单证不符或保险公司要求独立检验时,就需要港口检验服务。关键是要在货物离开码头前完成:提走之后,几乎无法证明货损发生在哪里。

在海参崴、东方港和纳霍德卡,检验涵盖集装箱、件杂货和散货,装货和卸货时均可进行。报告按保险公司、承运人和供应商均可接受的标准出具。

请提供路线、货物和箱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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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

更新于 2025-Q4 · 表单 ATF-PORT-SURVEY-2025

规格 · 港口检验. 标准条件 · 检验范围按具体货物和目的确认

服务

类型
货物及集装箱检验、水尺计重、装箱监督
港口
海参崴、东方港、纳霍德卡
可选
与承运人联合检验、报告翻译

条件

时效
1 天内到场,1–3 天出报告
单证
含附照片的报告
币种
USD / RUB

物流环节

检验前
目的、保险人、安排检验
检验
状况、数量、照片
检验后
批注、通知、报告

费用

基础
按次或按船计费
附加
集装箱摆放、海参崴以外出勤 — 按实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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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构成

5 个阶段
  1. 01

    申请

    受理申请:货物、检验地点和时间、目的(保险索赔、验收、与承运人争议)。若货物已投保,核对保险人对检验员的要求。

    当天
  2. 02

    安排检验

    与码头协调接触货物、摆放集装箱或登轮,必要时邀请承运人和码头代表联合检验。

    1 天
  3. 03

    检验

    检查货物、包装、铅封和绑扎,清点件数;散货在装卸前后读取吃水。所有情况拍照并标注地点和时间。

    数小时起
  4. 04

    批注与通知

    在货物出港前将批注写入大副收据、交货记录或设备交接单,并向承运人发出书面货损通知。

    检验当天
  5. 05

    检验报告

    出具检验报告:货物状况和数量、货损清单、可能原因、照片。水尺计重则附货物重量计算。

    1–3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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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

3 种情况
01 · 问题

在收货人仓库才发现货损——承运人答复交货时无任何批注。

→ ATF 方案

在货物出码头前检验,在交货记录或 EIR 上批注,并书面通知承运人。

02 · 问题

保险公司拒赔:检验未通知保险公司,或报告不符合其要求。

→ ATF 方案

检验前通知保险人,按保单条款确认检验员及报告内容。

03 · 问题

散货单证重量与实际不符,又无法整批过磅。

→ ATF 方案

在装卸前后进行水尺计重——这是公认的散货计重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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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证

2 个板块

检验员需要的单证。交货条款决定风险在哪里转移——也就决定了在哪个港口检验更重要、由谁提出索赔。

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

CIF / CIP
卖方投保、买方索赔——需在目的港检验
FOB
装船后风险转移——装货检验保护卖方
DAP
至目的地前风险在卖方——交货时检验可解决争议

单证流程

提单
承运时的数量、描述及批注
发票与装箱单
核对实际数量和价值的依据
保险单
承保条件及保险人对检验的要求
码头记录
理货单、交货记录、设备交接单(EIR)
船舶资料
水尺计重所需——吃水标志、静水力表、压载及燃油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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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5 个问题

水尺计重是根据装卸前后的船舶吃水,结合舷外水密度、压载及船舶物料,测算散货重量。适用于无法整批过磅的货物,如煤炭、矿石、化肥。结果作为与买方结算及数量索赔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