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国际金融结算· 信用证 · L/C

外贸交易中的信用证

进口信用证开立与结算跟进

  1. 条款
  2. 开证
  3. 装运
  4. 单据
  5. 兑付

外贸交易中,当双方都不愿承担预付款风险时,就需要信用证:银行只有在收到证明已装运的单据后才向供应商付款。实际上,延误付款的往往不是银行,而是细节——提单日期、港口拼写、发票上的货物描述。我们协助开立进口信用证,并跟进结算直至兑付。

信用证由买方银行开立;我们协助商定条款、按 UCP 600 审单并跟踪期限。开证、通知及修改的银行费用视银行而定——按交易测算。

请提供路线、货物和箱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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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

更新于 2025-Q4 · 表单 ATF-FINANCE-LC-2025

规格 · 进口信用证. 标准条件 · 方案及跟进费用按具体交易确认

服务

工具
进口跟单信用证
ATF 角色
商定条款、审单、期限管控
可选
与运输及提单签发衔接

条件

时效
银行审单——最多 5 个银行工作日(UCP 600)
单据
以信用证文本为准
币种
合同币种——与银行商定

流程

开证前
合同条款、信用证草稿
装运
日期、运输单据
装运后
交单、审单、兑付

费用

基础
跟进服务——按交易报价
附加
银行费用——按银行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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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构成

5 个阶段
  1. 01

    合同条款

    在合同中约定信用证结算:金额、类型(是否保兑)、最迟装运日、有效期、单据清单及 Incoterms 条款。

    2–5 天
  2. 02

    开证

    协助您填写开证申请,并在开立前与供应商确认信用证草稿,避免日后支付修改费用。

    取决于银行
  3. 03

    装运

    确保在最迟装运日前出运,运输单据(港口、收货人、运费标注)与信用证一致。

    按装运计划
  4. 04

    审单

    交单前将单据与信用证文本逐项核对。银行在交单后最多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审单(UCP 600 第14条)。

    最多 5 个银行工作日
  5. 05

    兑付

    银行向供应商付款并将单据交给买方提货。如发现不符点,协助处理:在期限内更正单据,或由买方同意接受不符点。

    1–3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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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

3 种情况
01 · 问题

信用证已开立,但供应商无法满足条款:装运日期不现实,或要求无人能出具的单据。每次修改都耗费时间和银行费用。

→ ATF 方案

开证前与供应商确认草稿,并将期限与实际生产和订舱计划核对。

02 · 问题

不符点:提单日期晚于最迟装运日、港口拼写不同、发票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——银行拒付。

→ ATF 方案

在正本出具前审核草稿,交单前审核全套单据,趁错误仍可更正时处理。

03 · 问题

供应商银行不愿通知所选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,供应商无法及时收到。

→ ATF 方案

申请开证前与供应商确认其可通过哪家银行接收信用证,并据此确定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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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证

2 个板块

信用证项下付款的典型单据。具体清单以信用证文本为准,Incoterms 条款决定提单上的运费标注以及是否需要保险单据。

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

FOB
提单通常由买方指定的船公司签发;运费到付(freight collect)
CFR
提单注明运费预付(freight prepaid),运费含在价格中
CIF
单据中需加入保险单据

单证流程

商业发票
货物描述、金额、币种与信用证一致
提单
清洁已装船提单:港口、收货人、装运日期均在期限内
装箱单
重量和件数与发票、提单一致
原产地证
如信用证要求
保险单
CIF/CIP 下——按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险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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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7 个问题

即买方银行承诺:只要供应商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,银行即向其付款。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通常适用 UCP 600,依该规则信用证不可撤销。买方凭装运单据付款,供应商获得银行付款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