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中国供应商支付发票
及其他国家——依合同代理付款
向中国或其他国家的供应商支付发票,不只是汇款:银行会核对发票、合同与收款人是否一致,付款附言出错会导致退汇、耽误数周。我们按您的委托代理支付货款:付款前审核单证,并跟进至到账。
适合没有外汇账户或缺少所需币种稳定付款渠道的企业。与供应商的合同仍由您签署;付款依据代理合同及 173-ФЗ 进行,币种可为 CNY、USD、AED 等。费用及换汇按具体交易测算。
规格
规格 · 代付供应商发票. 标准条件 · 金额、币种及服务费按每笔付款确认
服务
- 支付内容
- 境外供应商发票及形式发票
- 方式
- 代理合同,以客户资金付款
- 可选
- 分期支付定金与尾款,可与运输、清关衔接
条件
- 时效
- 委托后 1–2 天付款;到账取决于银行
- 单证
- 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委托、代理人报告
- 币种
- CNY、USD、AED 等——按合同
流程
- 付款前
- 核对合同、发票及收款人
- 付款
- 以发票币种,附言按合同
- 付款后
- 付款凭证、代理人报告、凭报关单核销预付款
费用
- 基础
- 代理费——按交易报价
- 附加
- 换汇——按付款日银行汇率
服务构成
- 01
交易审核
审核合同、规格书和发票:金额、币种、付款条件、银行信息。确认收款人为合同卖方,并提示合同是否需在银行登记(УНК)。
1–2 天 - 02
合同与委托
代理合同只签一次,每张发票出具付款委托。确认测算:外币金额、按银行汇率换汇及代理费。
1 天 - 03
付款
以发票币种(CNY、USD、AED 等)向供应商汇款,付款附言注明合同号、发票号及所付货物。
1–2 天 - 04
到账
向您和供应商提供付款凭证,跟踪到账并答复银行的单证问询。如款项被退回,查明原因并协商重新汇款。
取决于银行 - 05
代理人报告
提交附付款凭证的代理人报告。货物进口后,俄罗斯报关单 (ДТ) 用于在外汇管制中核销预付款;如需,我们协助整理单证。
1–3 天
问题
供应商要求付款给另一家公司——合同中未列明的贸易公司或合作方。银行视为第三方付款并提出问询。
按合同向卖方付款。如更换收款人确有理由,须先签署合同补充协议,再付款。
款项被退回:收款人名称与银行记录不符、缺少所需银行代码,或付款附言未通过收款行合规审核。
付款前与供应商核实银行信息,CNY 付款索取完整银行资料,付款附言按合同和货物填写。
已付预付款但货物迟迟未到。根据 173-ФЗ,进口商须在合同期限内确保货物进口或收回预付款。
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交货期和付款条件(定金 / 发货前付尾款);大额交易可考虑信用证。
单证
银行向供应商付款所需、之后外汇管制也需要的单证。Incoterms 条款决定哪些款项付给供应商、哪些付给承运人。
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
- FOB
- 对华贸易最常用:发票含货物至装船,运费另付
- EXW / FCA
- 仅支付货款,物流全部由您负责
- CFR / CIF
- 发票价格含至目的港运费
单证流程
- 合同
- 含规格书、交货期及付款条件的外贸合同
- 发票 / 形式发票
- 供应商发票或形式发票:金额、币种、银行信息与合同一致
- 代理合同
- 签署一次;每笔付款另出付款委托
- 代理人报告
- 附付款凭证——供会计及外汇管制使用
- 俄罗斯报关单 (ДТ)
- 证明预付货款的货物已进口
常见问题
有两种合法途径:通过银行从自有外汇账户付款,或依据代理合同通过付款代理付款。两种方式都需要与供应商的合同、发票以及与之一致的付款附言;金额达300万卢布等值及以上的进口合同须在您的开户银行登记。
即代理人依据代理合同(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》第52章),按您的委托、以您的资金进行的付款。只要单证一致(您与供应商的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委托及代理人报告)且符合 173-ФЗ 要求,即为合法。我们在付款前核查付款依据及附言。
需要,前提是进口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卢布等值及以上(俄罗斯央行第181-И号指令)。合同将获得唯一编号(УНК),须在首笔付款或提交报关单之前完成登记。这是进口商的义务,我们协助准备文件。
通常为数个工作日,但时间取决于币种、代理行及收款行审核,无法保证。如供应商要求在特定发货日前收款,我们会预留时间付款,并立即提供付款凭证。
在形成书面文件前不要付款。付款给合同中未列明的主体,银行会视为第三方付款,可能延迟或拒绝。更换收款人应签署合同补充协议,之后再付款。
作为付款代理,我们负责正确完成结算。交货义务由供应商依您的合同承担。如需,我们可提供验货和物流服务,确保付款后货物有人跟进。
适合没有外汇账户、缺少所需币种稳定付款渠道或无力自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企业。交易当事方和货物所有人仍是您,我们作为结算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