液体散货
液袋与罐式集装箱运输 · 20' 装 16 000–24 000 升 · 危险品用 ISO 罐箱
液袋运输液体散货,即在标准 20' 箱内使用 16 000–24 000 升的一次性多层内袋。只适用于非危险液体:植物油、果汁、糖浆、散装葡萄酒、甘油、非危险化工品。危险品及需要可回收容器的产品使用 ISO 罐式集装箱。
我们根据产品和黏度选择液袋,取得船公司批准,安装在经检查的集装箱内,监督灌装、加固和收货方卸液,必要时提供泵和加热设备。订舱、海运、清关和配送由我们统一负责。
规格
规格 · 液体散货. 标准条件 · 设备与船公司审批按具体产品确认
合同
- 服务类型
- 液体散货 · 门到门
- 设备
- 液袋 / ISO 罐箱
- 产品等级
- 食品级 / 工业级
- 危险液体
- 仅限 ISO 罐箱
- 结算货币
- USD · CNY · RUB
设备与产品
- 液袋容量
- 16 000–24 000 升
- 箱型
- 经检查的标准 20'
- 食品级
- 认证内袋
- 产品加热
- 按需
- 作业监控
- 灌装与卸液
时效
- 选型与安装
- 1–2 天
- 海运段
- 中国 7–14 天,远程港口更长
- 港口与清关
- 2–5 天
- 至莫斯科时效
- 约 35 天起
服务构成
- 01
按产品选型
依据 MSDS 确认产品不属 IMDG 危险品,再根据黏度和温度选择液袋、内袋材质及是否需要加热。危险液体改用 ISO 罐箱。并取得船公司对产品的认可。
1–2 天 - 02
装入 20' 并灌装
选用完好、清洁、箱底和箱壁无损的 20' 箱,安装液袋和门端挡板,并在发货人处监督灌装和阀门密封。
1 天 - 03
加固与发运
检查加固及载荷分布,在箱门贴警示标识,记录铅封、照片和 VGM,签发提单。
1 天 - 04
海运
按班轮船期运输,全程跟踪:中国至海参崴和东方港通常 7–14 天。
中国起运 7–14 天 - 05
收货方卸液
送达仓库,监督卸液,提供操作指导及必要设备(泵、加热)。卸液后处理内袋,集装箱清洁后归还船公司。
视路线
问题
容器选错:非危险食品液体用了昂贵、需回收的 ISO 罐箱,危险液体却想用一次性液袋。
非危险食品和工业液体用液袋,危险及特殊要求的产品用 ISO 罐箱。依据 MSDS 和产品特性决定。
食品安全:内袋材质不当或来源可疑,污染产品导致验收失败。
使用具备食品级证书的新液袋,并根据具体产品选择内袋材质。
途中泄漏:箱底或箱壁损坏刺破内袋,船公司收取清洗和维修费。
安装前检查集装箱,加装门端挡板,并在灌装前拍照记录箱况。
收货方既无泵也无加热设备,黏稠产品无法卸出。
提前了解卸液条件,提供操作指导,必要时提供泵和内袋加热系统。
单证
液体散货运输及清关的基础单证。船公司须先审批产品和设备才接收液袋,因此订舱时即需 MSDS 和内袋证书。最终清单取决于产品、HS 编码和贸易术语。
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
- FOB
- 船上交货
- CFR
- 成本加运费
- CIF
- 成本、保险加运费
- DAP
- 目的地交货
单证流程
- 商业发票
- 商业发票
- 装箱单
- 注明升数及净重/毛重的装箱单
- 液袋证书
- 内袋材质食品级证明
- 质量证书
- 产品分析 / 规格
- MSDS
- 工业液体需提供——证明产品不属 IMDG 危险品
- 提单
- 海运提单
常见问题
液袋是装在普通 20' 箱内的一次性内袋,适用于非危险食品和工业液体:更便宜,无需回收容器。ISO 罐箱适用于危险品、对温度或压力有特殊要求的货物,以及需要带清洗证书的可重复使用容器的情况。
一个 20' 通常装 16 000–24 000 升。实际装量受产品密度和允许重量限制:集装箱载重及末段公路汽车列车总重。例如油类通常约 20 000–22 000 升。
不能。液袋只能装运不属于 IMDG 危险品的液体,以 MSDS 为证。危险液体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 ISO 罐式集装箱。
适合,前提是内袋具备食品级证书。我们使用新液袋,根据具体产品选择材质,黏稠货物必要时配加热系统。
我们监督发货人处的液袋安装和灌装,以及收货方的卸液,提供操作指导,必要时提供泵和加热设备。
液袋为一次性使用:卸液后拆除并处理内袋,集装箱以清洁干燥状态归还船公司。若归还时有污染,船公司将收取清洗费。